說明:
一、依據本中心 111 年度家庭教育重點工作辦理。
二、旨揭提報符合服務對象(個資請保密),應填具評估指標、 個案轉介單、家庭訪視同意書及申請學校須知等表單資 料,紙本逕寄至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 127 號(信封請註明 「個別化親職教育專案」資料)。
三、所送個案轉介單之「轉介建議過程敘述或學校輔導」欄位 資料請務必詳述,以利審查委員事先了解個案狀況。
四、因配合教育部「全國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對象系統」上 線,修訂本案送件表單,請申請學校務必使用最新表單填 寫資料,如未使用最新表單,將予以退件,並請重新填寫 後再送件。
五、預計本(111)年 9 月 20 日(星期二)下午召開開案評估會議, 與會時間另行公告,請學校務必派員說明;經評估符合服務對象,於函復後始進行訪視關懷服務。
六、檢附本案評估指標、個案轉介單、家庭訪視同意書及申請 學校須知各 1 份,上述表單已置於本中心網站 (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family/專案活動/個別化親 職教育專案/四、個別化親職教育表單下載區);如有未盡 事宜,請逕洽承辦人王續文( 06-3129926 分機 9 ;網路電話 64003 )。